群汇团支部获得团市委批准
为了加强青年律师的凝聚力,更好的完善团组织建设,经江苏群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申请,日前,经团淮安市委批准,群汇团支部成立。
会上,薛美林书记指出,在律所建立共青团组织,是为了帮助、扶持和引导青年律师健康成长,更好地履行律师的职责和使命,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团队工作,积极发展共青团员,为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奠定良好基础。她鼓励青年律师要响应党的号召,树立远大理想,要脚踏实地,不断学习专业知识,提升综合素养,做一名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。下一步,团支部会组织好、服务好青年律师,组织开展法律志愿服务等活动,充分发挥团组织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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